任何冲突都是源于两人以上因为利益、需求、目标的不同而导致的纠纷。这种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。每当纠纷发生,有人诉至武力,有人诉至法庭。武力与法庭虽然可以强制解决,但是不服,不满,关系破坏,生理、心理受损,时间、金钱、人力资源的浪费则是难以避免。最文明的方式则是通过调解,化干戈为玉帛,使双方的人际关系更上一层楼。
然而调解本身却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,如果缺乏必要的理性思维,恐怕就是越帮越忙,越调越乱,弄巧成拙,旧恨未解,又添新仇。笔者认为,家事调解成功需要把握三个方面,1、调解人;2、调解程序;3、调解方案。
调解人可以是双方中立的朋友、长辈或者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。调解人是调解的核心,其综合素质决定着调解的成败。家事纠纷离不开情、理、法,不通情,不足以与双方做良好的沟通;不讲理,不足以对双方做有效的说服;不明法,不足以让双方做取信的认同。
调解程序是完成身份确认,同意调解,事实陈述,焦点体现,建立共识,缩小差距,缓和情绪,弥合分歧,因势利导必需经历的过程。
调解方案是浓缩了调解的最终目的:1、在所有问题上达成一致;2、用一种既有效又长久的方式结束纠纷;3、促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够最终界定。
以下是笔者经历的一件家事咨询,权当案例参考。
起因:某男父母早年在远郊区县的农村,买下一个院落,通过改建房屋,从事热带鱼的养殖,其与父母一直生活在一起,为房屋的购买、改建以及热带鱼的养殖均是出资出力。后该房屋拆迁,在获得拆迁款后,父母主张自己留一部分,剩下的在他和两个姐姐之间平分。(律师按:该院落实为家庭共有财产,他的两个姐姐在买房之前就已出嫁,既无出资,也谈不上出力。父母分配不公,侵犯了儿子的权利。)
谈判:之后儿子提出方案,全部拆迁款归他,以他的名义买套楼房,安置父母居住,为父母养老送终,免除两个姐姐照顾老人的义务。当时,两个姐姐表示同意,拆迁款随即打到了他的账户。不久二姐回家一商量,不同意,要推翻这个方案,要求按照父母的原意办。(律师按: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,是免除不了的,方案本身就有争利之嫌,谁又愿意放弃马上到手的真金白银呢?)
调解:一拉一扯,内乱已生,家族长辈出来调解。其父母名下在市里还有三间公租房。为了能在市里上学,两个姐姐孩子的户口都在里面。新的方案是两个姐姐把子女的户口迁出,承租人过户到儿子名下,之后卖掉三间公租房。前提是他给两个姐姐每人一笔远高于均分拆迁款的补偿。商妥后,未签协议,但弟弟给两个姐姐分别打了借据,以示款项已经支付。随后两个姐姐按兵不动,户口不迁。(律师按:这个方案可谓乱上加乱,公租房买卖本身就违法,风险极高。迁户口涉及更多人的利益,最终无法履行。)
矛盾:一进一出,拆迁款在弟弟手里,两个姐姐拿到了借据。事发之前姐弟情深,姐姐把家中部分积蓄放到弟弟手里炒股。事发之后,姐姐急于取回自己的资金。弟弟以此为要挟,拿借据换。银行柜台转账之时,姐姐没有拿出借据,弟弟拒绝转账,姐夫抢夺存折,矛盾激化,最后追至父母家中大吵大闹,就差砸家具。父母经不起折腾,同意拆迁款全部给儿子,支持儿子要回借据,故找律师打官司。(律师按:当双方互相逐利的时候,亲情就会大幅降低,当双方充满不信任感的时候,理性就会大幅降低。)
分析:我说诉讼有风险,法官如何认定借据的事实基础,有还是无?如果有到底是迁户口的补偿,还是拆迁款的分配,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。最后别鸡飞蛋打,钱也没了,亲情也没了。无论有理、无理,争则两伤,合则两利。分有分道,合有合规。律师可以提供一套合的方案,最好还是找长辈继续调解。
方案:1、炒股的钱该还还,与此事无关;2、被拆迁人是父母,把拆迁款转给父母;3、子女不再分配这笔款项;4、用拆迁款以父母名义买房,由父母居住使用;5、三间公租房保持原有状态;6、归还借据;7、父母愿意可立份遗嘱,百年后房屋归儿子。
调解之道在于公正与良知。公正莫过于法律,因为只有法律才能给权利义务定下边界;良知莫过于情理,因为只有情理才是大众能够日常感知的道理。
朱林律师2017.04.16